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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6 15:55
強奸罪常用刑法內容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奸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jié)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強奸罪罪名概念
強奸罪是指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式,違背受害人的意志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應當注意的是強奸罪在我們國家是不完整犯罪其犯罪對象只能包括女性。強奸罪中存在著擬制性規(guī)定,如果被害人是14周歲以下的,即使經被害人同意與之發(fā)生性關系的,仍然按照違背被害人的意志,以強奸罪定罪處罰。
強奸罪刑事強制措施有哪些
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法院為了保障訴訟的正常進行而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種臨時性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訴訟正常進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毀滅、偽造證據等方式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打擊報復被害人、證人等而采取的限制一定人身自由的預防性措施。是否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要視具體的情況而定,并不是在任何犯罪中對任何犯罪嫌疑人都必須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總的來說刑事強制措施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并不是必須要適用。即使要適用刑事強制措施,也必須考慮到合比例原則,即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強度應當與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險性以及實施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等相當。即使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在后續(xù)訴訟程序進行的過程中,如果情況發(fā)生變化也要視具體情況而對刑事強制措施進行變更。
強奸罪與侮辱尸體罪
這兩者的爭議主要存在于行為人出現(xiàn)認識錯誤的案件當中。司法實踐中,曾有這樣的案例:張三是某市殯儀館的工作人員,某日見推入一面容清秀的女子,遂起歹意,對尸體進行了奸淫,在他實施完畢后,尸體突然動了。在這種情況下,關于是定張三強奸罪還是侮辱尸體罪,法院有不同的意見。有人認為應該以客觀定罪,不能讓婦女“白白”受到奸淫;也有些人認為應該從主觀定罪,張三不構成犯罪。個人認為應采取折中說(主客觀相統(tǒng)一),由于在此案中,張三不存在強奸的故意,故不應認定為強奸罪;而對于侮辱尸體罪,張三屬于對象不能犯未遂。而對于婦女本身的損害,可以對張三和誤將她推入停尸房的人提起民事訴訟。 另外,行為人采取暴力手段強奸婦女致其死亡,或者遭遇反抗將其殺害后又奸尸的,奸尸這一侮辱行為應為強奸行為所吸收,不再成立獨立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