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號判決,是指山西金業(yè)煤焦化集團公司、張新明訴沁和能源集團公司、沁和投資公司、呂中樓、裘曉紅股權(quán)轉(zhuǎn)讓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二終字第76號《民事判決書》。奚曉明主編的《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案例(2012)公司金融卷》將(www.sfplw.com)判決選定為指導性案例。梁慧星教授認為:最高法院是全國的最高審判機關,其所編著的指導性案例對全國各級法院審理案件具有指導意義。如果全國各級法院都比照這個案例判決,前幾年房地產(chǎn)價格低的時候賣出的房子,土地,都可以以價格賣低了為由,要求收回,這樣整個市場就亂了,國家就亂了。
優(yōu)衣庫事件,是指2015年7月14日晚,微信朋友圈瘋傳北京三里屯優(yōu)衣庫試衣間不雅視頻,并引發(fā)熱議的事情。2015年7月15日上午,優(yōu)衣庫官方第一時間回應,堅決否認營銷炒作,并提醒消費者正確與妥善使用試衣間。15日下午,國家互聯(lián)網(wǎng)信息辦公室約談新浪、騰訊負責人,責令其開展調(diào)查,對涉嫌低俗營銷等行為進行嚴厲查處。15日晚,北京警方已晚帶走包括優(yōu)衣庫不雅視頻男女主角等5人進行調(diào)查。
奚曉明76號判決,是指山西金業(yè)煤焦化集團公司、張新明訴沁和能源集團公司、沁和投資公司、呂中樓、裘曉紅股權(quán)轉(zhuǎn)讓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二終字第76號《民事判決書》。奚曉明主編的《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案例(2012)公司金融卷》將(www.sfplw.com)判決選定為指導性案例。梁慧星教授認為:最高法院是全國的最高審判機關,其所編著的指導性案例對全國各級法院審理案件具有指導意義。如果全國各級法院都比照這個案例判決,前幾年房地產(chǎn)價格低的時候賣出的房子,土地,都可以以價格賣低了為由,要求收回,這樣整個市場就亂了,國家就亂了。
1996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第一毛紡廠家屬區(qū)的公廁內(nèi),一名女子被強奸殺害。一名叫呼格吉勒圖的18歲青年被認定為此案的兇犯,隨后被槍決。9年后,另一名叫趙志紅的人主動坦白兇案是其所為。呼格吉勒圖普遍被外界認為是冤殺、錯殺。但在此后的十年時間里,再審程序始終沒有開啟,相關責任人也沒有受到處理。
梁慧星教授認為:最高法院的這個判決的后果是十分嚴重的、爆炸性,把我們改革開放三十年來建立起來的民訴法、民法、商法制度全部破壞了!這個判決視國家法律為無物,作為最高法院的判決沒有引用任何一條實體法律規(guī)定,我們實施十多年的合同法,這個判決沒有引用任何一條。不是人民不守法,是最高法院不守法,破壞法律,國家的法律毫無尊嚴了!因此,應當撤銷這個錯誤的判決,挽救一下國家法律的尊嚴、挽救最高法院的威信,挽救我們法律人對法律的信仰!法治還值不值得我們追求?我們還有沒有必要建立法治國家?如果這樣的判決不撤銷,我們還有什么可能搞法治?
王明成(~-2003年),陜西漢中人,中國首例“安樂死”案主要當事人。
美國司法部在官方網(wǎng)站上公布,CCI公司在1998-2007年向包括中國、韓國、馬來西亞和阿聯(lián)酋的國家官員、國有以及民營企業(yè)員工行賄。僅2003年到2007年,就在約36個國家行賄約236次,賄賂金額超過685萬美元。
2008年11月19日黃光裕以操縱股價罪被調(diào)查。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jīng)營罪,內(nèi)幕交易、泄露內(nèi)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chǎn)2億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8月30日對黃光裕非法經(jīng)營罪、內(nèi)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案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黃光裕獲有期徒刑14年。2012年11月22日,黃光裕內(nèi)幕交易案引發(fā)的民事賠償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未宣判,舉證責任分配存爭議。2012年12月20日法院判決,原告方敗訴,黃光裕無需賠償。
3Q訴訟大戰(zhàn)是指2010年中國兩間大型軟件公司奇虎公司和騰訊公司之間互相指責對方不正當競爭乃至上訴法院事件。
“雙十一”大促還有不到半個月的時間,這三個字卻引來中國電商最大的巨頭阿里巴巴和京東商城的“反目”。矛盾夾雜著口水,中國電商再次卷入“戰(zhàn)爭”。一些被網(wǎng)絡娛樂慣了的網(wǎng)民也發(fā)出了質(zhì)疑聲:這突來的“禁令”,會不會又是預熱“雙十一”的一場集體炒作?
用地溝油制成生物柴油沒有銷路,云南盈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盈鼎公司),在不少同行改行自救時,公開叫板中石化,以拒絕交易為由將中石化及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告上法庭。2014年7月30日,昆明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這是云南首例反壟斷案,也是全國石油系統(tǒng)首例反壟斷案。
2014年5月28日晚21時許,為宣揚“全能神”邪教,發(fā)展成員,張立冬等六人在山東省招遠市羅峰路麥當勞快餐廳內(nèi)向周圍就餐人員索要電話號碼,遭被害人吳某某(女,35歲,山東省招遠市人)拒絕后,認為其為“惡魔”、“邪靈”,應將其消滅,遂實施毆打。當天21時19分,招遠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在麥當勞快餐店內(nèi)有打架的”,21時23分,出警民警到達現(xiàn)場,將正在實施犯罪行為的嫌疑人制服,將受害人吳某某送往醫(yī)院治療。21時48分,被害人吳某某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目前,除犯罪嫌疑人張立冬的兒子張某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另行處理外,其余5人均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為了掩護傳銷活動逃避打擊,他們成立空殼公司,公司內(nèi)辦公用品都為道具,電腦里竟然沒有主板。為了增強傳銷活動的欺騙性,他們打起銷售白酒的幌子,以四五百元每瓶的價格,銷售所謂“聯(lián)合國認證協(xié)會監(jiān)制”的山寨茅臺。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縣澳前村17號兩戶居民家中多人出現(xiàn)中毒癥狀,其中兩人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警方經(jīng)過偵查,很快“確定”是人為投入氟乙酸鹽鼠藥所致,認為其鄰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被逮捕,提起公訴。后該案歷時8年10次開庭審判,4次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期間,念斌及其辯護人對偵查機關涉嫌刑訊逼供,偽造證據(jù)等行為提出了控訴,證據(jù)的證據(jù)力始終受到各方質(zhì)疑,案件事實撲朔迷離,念斌是否為最終的殺人兇手始終存疑。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作出終審判決:一、撤銷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榕刑初字第104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二、上訴人念斌無罪。三、上訴人念斌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2014年9月,平潭縣公安局已對念斌重新立案偵查。11月,念斌曾兩次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辦理護照遭拒。
2014年10月24日,北大國際關系學院女留學生王靜(化名)向?qū)W校實名舉報,國際關系學院的副教授余萬里隱瞞婚姻狀況,多次與她發(fā)生性關系,致其懷孕。11月20日,北大表示已給予余萬里開除黨籍的處分。11月22日,北京大學官方通告,給予余萬里撤銷教師職務、撤銷教師資格處分。此次事件又掀起公眾對高校教師師德淪喪現(xiàn)象的討論,社會影響極其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