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卡利亞
編輯: 問法網(wǎng)小編
2015-02-25 2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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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切薩雷·貝卡利亞(1738-1794),意大利經(jīng)濟學家、法理學家,代表性著作為《論犯罪與刑罰》。
個人簡介
切薩雷.貝卡利亞(Beccaria, Marchese di)(1738-1794年),意大利經(jīng)濟學家、法理學家和
刑罰改革者。他的著作《論
犯罪與
刑罰》(1764年)在整個歐洲有相當?shù)挠绊懥ΑK粲跻愿说赖姆绞綄Υ?a href="/wiki/term-13693.html" target="_blank">犯,呼吁改革法律并改善
監(jiān)獄環(huán)境。近代
資產(chǎn)階級刑法學鼻祖。
經(jīng)歷
貝卡利亞16歲進入帕維亞大學攻讀法律專業(yè),于1758年獲得法學學士學位。
其后他參加了經(jīng)濟學家彼得羅·韋里組織的進步青年小團體—拳頭社,就是在這個社團的那段時間,在與朋友們的討論中,他撰寫了那部不朽著作—《論
犯罪與
刑罰》,奠定了其刑事古典學派創(chuàng)始人的地位。
23歲加入“拳頭社”, 兩三年后,于1763年3月到1764年1月寫出了《論
犯罪與
刑罰》。1768年被授予米蘭宮廷
學校的政治經(jīng)濟學教授,1771年被任命為最高經(jīng)濟委員會顧問,幾年后又擔任了財政
法官,接著又接受了朱塞培二世的任命,領導國務委員會第三廳的工作。雖然在此
期間寫了幾部美學和經(jīng)濟學的著作及一些有關刑法改革方面的咨詢意見,但再也沒有寫出像《論
犯罪與
刑罰》那樣的傳世之作?!墩?a href="/wiki/term-170.html" target="_blank">
犯罪與
刑罰》在世界許多地區(qū)版本和譯本很多。
1791年,根據(jù)奧地利皇帝利奧波德的指示,貝卡利亞被任命為倫巴第刑事
立法改革委員會成員。
1794年11月28日因中風在米蘭的家中去世。
從小在帕爾馬的教會
學校讀書,青年時代深受啟蒙思想的影響,正如他在1766年寫給他的著作的法文譯者莫雷萊(Moree-llet)的信中所講: “我把一切都歸功于法國人所寫的書。這些書喚起了我心靈中8年來一直遭受溺信教育扼制的人道情感。僅僅 5年的功夫,我就完全轉(zhuǎn)而相信這些哲理,并且成為(
孟德斯鳩)《波斯人信札》的信徒。促使我完成頭腦中革命的第二本書是愛爾維修的著作。是他猛然把我推向追求真理的道路,他第一次喚起我對人類的迷惘和災難的注意。”(轉(zhuǎn)引自《貝卡利亞及其刑法思想》,黃風著,中國政法大學
出版社)
貝卡利亞最著名的行為,是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
系統(tǒng)地提出廢除
死刑的理念。1764年,他寫了論文《論
犯罪與
刑罰(On Crimes and Punishment)》,提出
刑罰制度的限度,是達到安全有秩序的適當目標,超過限度就是暴政。他認為,刑事
審判的效力來自
刑罰的確
定性,而不是殘酷性。他認為由國家來奪去一個人的生命是不公正的。這篇論文逐漸傳到北美,給了革命前的知識分子包括美國建國先賢們很大的影響,甚至有人說,貝卡利亞開辟了人類法律史一個全新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