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長順
編輯: 問法網小編
2015-07-25 15: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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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武長順,男,漢族,1953年1月出生,天津市人,工商管理碩士、工學博士、高級工程師,1970年5月參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政協天津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副主席、黨組成員,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2015年2月13日,被...
1970.05——1992.06,歷任天津市
公安局交通
民警大隊(交通處)直屬隊民警、團支部副書記,團委副書記、政治處副主任、中隊副隊長、科長、副處長;
1992.06——1998.09,歷任天津市公安
交通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黨委常委、副局長兼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1998.09——2003.02,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兼交通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3.02——2003.06,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3.06——2005.11,任天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2005.11——2007.06,任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2007.06——2011.10,任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2011.10——2014.07,任政協天津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副主席、黨組成員,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武警天津市總隊第一政治委員、黨委第一書記。
中共天津市第九屆委員會委員。
二、武長順事件
1.違紀被查
2014年7月20日,據
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消息,天津
市政協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長武長順涉嫌嚴重違紀
違法,接受組織
調查。
2014年7月24日,據中央組織部有關
負責人證實,天津市政協副主席武長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
2014年7月24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相關人事任免事項。會議免去武長順的天津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2015年3月09日,天津市和平區(qū)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根據區(qū)人大
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罷免武長順和平區(qū)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審查報告》,確認武長順的和平區(qū)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被罷免,其代表資格終止。
3.雙開處分
2015年2月13日,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
立案審查。
經查,武長順違反廉潔自律規(guī)定,收受禮金,違規(guī)經商辦企業(yè),違規(guī)報銷個人費用,參加高檔宴請;貪污巨額公款,利用職 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企業(yè)經營等方面
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
賄賂,向他人行賄,
挪用巨額公款;違反財經紀律;濫用職權;與他人
通奸。其中,貪 污、受賄、行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問題涉嫌
犯罪。
武長順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規(guī)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 質十分惡劣,社會影響極壞。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
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武長順
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收繳其 違紀所得;將其
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
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