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皮包公司”會否借改革之機泛起,施天濤表示,80、90年代時,社會信用比較差,“皮包公司”比較普遍。但是今天,我們很少聽到這種說法,說明我們當今的社會信用狀況與幾十年前相比有很大的不一樣。實際上,如今我們推行的改革,是在鼓勵人在做一個明白人、做一個誠實的人,而不是虛假出資、做假帳去注冊成為企業(yè)。
最低注冊資本限制取消是否意味著辦企業(yè)不受限?實繳制為認繳制后是不是不用花錢了?施天濤說:“這種看法存在誤區(qū)。改革后,登記設(shè)立公司可以不用拿許多錢,但組建一個企業(yè)怎么能不投入資金呢?”
施天濤指出,現(xiàn)在社會上好像把虛假出資的問題、皮包公司的問題歸咎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guān)。其實,工商總局是一個環(huán)節(jié),也只是一個環(huán)節(jié)。比如虛假出資,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當然,嚴重的情況下還涉及到刑事責任,還有涉及犯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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