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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莊

          編輯: 問法網小編 2015-02-25 22:54:19 閱讀數(shù):1586
          導讀:李莊,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碩士。刑事辯護中,以精通業(yè)務、辯護凌厲而著稱,執(zhí)業(yè)20余年,曾為10多名職務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嫌疑人作無罪辯護,幫助他們最終獲得無罪釋放,并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得到了從輕或減輕處罰。2007年獲首屆中國百強律師第二。2009年12月12日,...

          李莊案

          案件核實

          重慶市政府新聞辦證實,2009年12月12日,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因“涉嫌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
          李莊
          罪”,被重慶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通報稱,李莊的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第306條的規(guī)定, 2009年12月12日,因“涉嫌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被重慶市公安機關抓捕,繼而在重慶市江北區(qū)民法院被起訴。
          一審李莊堅決不認罪,獲刑2年6個月,二審以“藏頭詩”《悔罪書》假認罪,被減刑一年,獲刑一年六個月。出獄前又遭“漏罪”起訴,后檢方以出現(xiàn)新證據(jù)為由,主動撤訴。2011年6月11日,刑滿出獄,同年12月12日正式提起申訴,要求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2012年11月15日,李莊與王誓華、龔剛華、龔云飛一起向最高檢控告重慶“李莊專案組”構陷李莊。

          案件背景

          2008年底,重慶在市委領導下,有組織地開展了一場“唱紅打黑”運動。“唱紅”即:“唱讀講傳”——唱紅歌、讀經典、講故事、傳箴言。 “打黑”即: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維護社會治安。 重慶唱紅打黑,影響巨大,由此引發(fā)大量質疑。到2012年3月中旬,唱紅打黑運動落下帷幕。

          案件回放

          一、事由
          2009年6月3日,重慶發(fā)生一起槍殺案,兩個槍手把一個叫李明航的人打死,制造了著名的“重慶愛丁堡槍殺案”。案件偵查過程中,6月19日,警方抓捕了重慶民營企業(yè)家龔剛模。6月27日,龔剛模的哥哥龔剛華到京找到李莊,委托為龔剛模辯護。之后,龔家與李莊正式簽署委托協(xié)議,并將各項費用打入律師事務所的賬號上,共計150萬元。
          李莊一共會見龔剛模三次,每次因被要求在專案組人員陪同下才能會見,李莊與對方多次發(fā)生爭執(zhí)。
          會見時,有4個警察監(jiān)視,龔剛模后面站2人,李莊和助理后面站2人。三次會見,警方和李莊雙方都有錄音錄像。
          2009年12月2日,李莊回京后組織召開了專家論證會,得出的結論是:第一,龔不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犯罪;第二,在6.3愛丁堡槍殺案中,不負主要刑事責任。5位專家全部簽字。
          2009年12月3日,李莊受庭長陳遠平的電話邀請,飛往重慶進行庭前溝通。
          12月10日,龔剛模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11日,李莊被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緊急召回北京,經律師所管委會決定,報北京市司法局批準,并于當天向重慶法院通報,李莊終止為龔剛模進行辯護。12日,李莊在龔剛模妻子程琪的病房商量解除委托關系時,被重慶警方抓捕,并于當晚押回重慶,公安局王立軍親自到機場等候。
          二、媒體宣傳
          14日,《中國青年報》刊登了《重慶打黑驚曝“律師造假門”》一文。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錢多、人傻、夠黑、速來”的短信。
          后經辯護律師高子程披露,庭審前與李莊會面,李莊聲明自己從未發(fā)過“人傻、錢多、夠黑、速來”的短信。高子程還向《財經》記者出具過一份代理協(xié)議,也證實過“李莊沒有私自收一分錢”,收取的律師費全部打到康達律師事務所賬號上了。
          繼中青報之后,中央電視臺等多家新聞媒體也開始大篇幅披露李莊案情,龔剛模在接受CCTV采訪時,指控李莊“眨眼唆使”。
          三、一審
          12月14日李莊被批準逮捕,17日李莊案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一天后, 18日就被檢察院起訴到重慶市江北區(qū)人民法院。20日,高子程、陳有西接受李莊家屬委托,成為李莊辯護人。28日,辯護律師提出為龔剛模驗傷,29日法醫(yī)驗傷結果報告“龔剛模手腕沒有傷痕”。30日上午9點,李莊案一審在重慶江北法院開庭。
          公訴人幺寧宣讀起訴書,稱:2009年11月24日、26日,12月4日,被告人李莊在重慶市江北區(qū)看守所會見龔剛模時,為幫助龔剛模開脫罪責,誘導、唆使龔剛模編造公安機關對其刑訊逼供;李莊的行為干擾了龔剛模等34人涉黑案審理工作的正常進行,編造龔剛模被刑訊逼供的虛假事實,偽造證據(jù),引誘證人偽證,應以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進入尾聲時,女檢察官幺寧在最后陳述時突然爆料:“李莊這樣一個人,到重慶來,以辦案為名,住著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著免費嫖宿……”李莊立即進行了當庭抗議:“我嫖宿了誰?你看到了?你認識嗎?你把名字說出來。”審判長屢次打斷李莊說話。李莊抗議:“是她先誹謗我。”
          一審經歷了16個小時,到次日凌晨1:05分結束。1月8日上午9時30分,李莊案在重慶市江北區(qū)法院宣判,法院以 “辯護人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判處李莊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四、《悔罪書》中的藏頭詩[1]
          出獄后,李莊在博客《“認罪”背后的真相》一文中坦承:他認罪詐降主要是基于以下幾點原因:1.打破二審慣用的書面審理和既定“八字方針”,即:“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盡快想辦法脫身,拿到證明自己無罪的最有力、最重要證據(jù)。李莊陳述,他在被抓當天,將三次會見龔剛模的錄像和兩部手機(諾基亞、酷派)藏在了龔剛模妻子程琪就醫(yī)的北京振國腫瘤醫(yī)院三樓330病房衛(wèi)生間水盆下面,而龔妻當時已經是癌癥晚期,李莊擔心她一旦去世,證據(jù)會從此永遠消失。3.李莊相信《刑訴法46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jù)。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jù)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李莊決定:已遞交的上訴書,堅決不撤回,另用“藏頭詩”形式再寫一份認錯的“檢討”,立此存照,出去可以憑此說明真相,也給自己、給案件一個交代。這里所提到的檢討,就是那份以“藏頭詩”手法完成的《悔罪書》。
          《悔罪書》共分六段, 全文六段首字相連為“被比認罪緩刑”,尾字相連為“礎去間決神訴”,意為:“被逼認罪緩刑,出去堅決申訴”。
          五、二審
          重慶公檢拿到李莊的《悔罪書》后,并沒有發(fā)現(xiàn)“藏頭詩”的秘密。二審中,檢方的六個證人如期出庭作證,辯方申請的證人全部被拒絕出庭。
          2月3日,李莊在庭審最后陳述時,有意放慢速度,宣讀了“藏頭詩”的《悔罪書》,當天夜里,《瀟湘晨報》一名記者根據(jù)李莊的陳訴,音譯破解了“藏頭詩”的部分玄機,爆出藏頭六個字為:被逼認罪緩刑。
          法院以二審期間李莊一直表示認罪,考慮其認罪態(tài)度較好為由,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做出判決:維持江北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定罪部分,將一審中認定的犯罪事實在二審也全部給予認定。但撤銷該判決的量刑部分,二審宣判,以上訴人李莊犯辯護人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法官念完判決書立即宣布閉庭,但是,李莊當場稱對判決有異議。他站起來高喊:“上次開庭認罪是假的,希望法庭不要給我按認罪處理。認罪是在重慶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誘導之下進行的,給我承諾認罪就給緩刑,認罪就能讓二審開庭,結果今天依然給我這樣的判決。原來的認罪書我都是欺騙公安局和檢察院,你們詳細看我的悔罪書……1936年北京草嵐子監(jiān)獄61名共產黨員都寫過脫黨聲明和悔罪書,那是斗爭策略……”但法庭不予理睬,將李莊強行拖出法庭。
          六、漏罪案
          李莊漏罪案,自發(fā)布之日起就飽受質疑,社會反響極大,法律界重量級人物紛紛站出來與重慶抗衡,經李莊及家屬要求和委托,李莊漏罪案法律顧問團成立,并確定了出庭律師。顧問團成員江平、張思之、賀衛(wèi)方、何兵、陳有西、吳革、許蘭亭、李肖霖、張青松、魏汝久。出庭律師:斯偉江、楊學林。
          重慶歷時一年半的偵查,在2011年4月19日于江北法院正式開庭。[2]
          剛一開庭,辯護律師斯偉江就要求法庭答復管轄權的異議。管轄權的問題是控辯雙方爭議最大的問題。李莊漏罪案在庭審過程中,就控告人徐麗軍的控告書、徐麗軍的精神狀況、徐麗軍證言的可信度以及100萬元實屬借款還是投資款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交鋒,其中爭辯最為激烈,甚至導致雙方完全對峙的是關于“錄音錄像”的證據(jù)能否當庭質證。
          由于辯方提供的新證據(jù)徹底摧垮了控方的證據(jù)鏈。4月20日下午,在控辯雙方的兩輪法庭辯論后,公訴方“建議不進行第三輪辯論”,第一辯護人斯偉江亦表示“沒有其他意見,希望合議庭依據(jù)良知和法律作出判決”。李莊則表示:“讓事實和法律說話。”審判長黃詩戰(zhàn)宣布:“法庭休庭,4月22日繼續(xù)開庭。”
          4月22日9點30分,在經歷了21日一整天的等待之后,李莊“涉嫌妨害作證罪”繼續(xù)開庭。9點30分,公訴方申請發(fā)表意見稱:“辯護方向法庭提交了新證據(jù),與我院指控李莊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有罪證據(jù)矛盾。……決定將本案依法撤回起訴。”
          不到五分鐘,法庭宣布休庭合議。10點22分,法庭重新開庭。在宣讀公訴方撤訴意見后,全體人員起立,審判長黃詩戰(zhàn)宣布,準許檢察院撤訴。
          七、申訴
          2011年6月11日,李莊出獄。 12月12日李莊在被重慶抓捕兩周年紀念日的當天,與全國人大代表遲夙生律師及李莊之子李亞童等,來到最高法院正式提出申訴。之后,按要求向重慶提出申訴,要求再審李莊案。
          同時,李莊向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起訴《中國青年報》,要求中青報就李莊案件所刊發(fā)的不符合事實的《重慶打黑驚曝“律師造假門”》一文,向李莊本人及全社會賠禮道歉。
          2012年2月7日,李莊助理馬曉軍及妻子韓會娟就重慶司法在審理李莊案件時非法限制夫婦倆人身自由的事實,提起行政訴訟。3月3日馬曉軍在新浪博客中,發(fā)表了《“李莊事件”真實經過》。
          目前上述三案均未正式立案,申訴還在進行中。
          2012年4月,在西安李莊與眾多律師及法學家一道,聽取了龔剛模的哥哥龔剛華敘述整個事件的真相,并做了同步錄音錄像。龔剛華承認,龔剛模陷害李莊是由專案組警方指使
          2012年8月27日,四川容德律師所王萬瓊律師在會見獄中服刑的龔剛模時,龔剛模坦誠:轉告李莊,我這一輩子欠他的,同時披露了警方是如何逼迫他在事先編造好舉報李莊的筆錄上簽字的。
          2012年11月,李莊正式宣布再次接受龔剛模委托,為其申訴代理。
          2012年11月15日,李莊、王誓華、龔剛華、龔云飛等人到最高檢控告重慶專案組在李莊案上弄虛作假,構陷李莊。

          案件實時

          2009年11月中旬,重慶涉黑某團伙主犯龔剛模家屬來北京找到李莊,請求其為龔剛模進行辯護。李莊接受委托成為龔剛模的辯護人。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莊先后三次會見龔剛模。
          2009年12月10日,龔剛模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李莊被其所在的事務所緊急召回北京,并于當天向重慶法院方面書面通報,終止為龔剛模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12日,重慶警方在北京抓捕李莊,將李莊押回重慶。
          2009年12月13日,李莊被刑事拘留。
          2009年12月14日,《中國青年報》、中央電視臺等多家新聞媒體開始大篇幅披露李莊案情,并公布李莊所謂的短信:“錢多、人傻、夠黑、速來。”該短信后經證實為捏造的虛假事實。
          2009年12月14日,李莊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辯護人偽造證據(jù)、妨害作證罪”。
          2009年12月17日,李莊案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2009年12月18日,該案件被檢察院起訴到重慶市江北區(qū)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20日,著名刑事辯護律師高子程、陳有西接受李莊家屬委托,成為李莊的辯護人。
          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為龔剛模進行傷痕鑒定,以確定其是否有外傷。
          2009年12月29日,法醫(yī)鑒定出爐:經鑒定,龔剛模手部沒有傷痕。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點到12月31日凌晨1點,在長達16個小時的庭審后,李莊案件一審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莊被一審宣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李莊不服,堅稱自己無罪,提出上訴。
          2010年1月15日,李莊的辯護人再次到看守所會見他,他依舊表示自己無罪。
          2010年2月3日,李莊案件二審開庭,李莊出人意料地當庭認罪,并刻意大聲宣讀以“藏頭詩”形式寫成的《悔罪書》。
          2010年2月9日,終審,李莊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李莊當庭搶奪話筒聲稱:認罪是假,仍然堅持自己無罪。
          2011年4月19日,李莊漏罪案一審開庭,雙方辯護激烈。[3]
          2011年4月22日,李莊漏罪案,控方以事實存疑為由,撤銷起訴。
          2011年6月11日,李莊刑滿釋放,當日與妻兒一起乘飛機回到北京。
          2011年12月12日,李莊與遲夙生律師及李莊之子李亞童到最高法院,提起申訴,要求撤銷原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2012年11月15日李莊、王誓華、龔剛華、龔云飛到最高檢控告“李莊案”專案組構陷李莊。
          2012年11月16日,CCTV、《新京報》、《京華時報》及各大網站報道了李莊案申訴進展。
          2012年11月23日,最高檢約談李莊。
          2012年11月29日重慶一中院,約談李莊。
          2013年7月29日,中央巡視組在重慶渝都賓館約談李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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