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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 18:47
遺囑繼承糾紛定義是什么
遺囑繼承糾紛屬于婚姻家庭、繼承糾紛項下的具體案由,規(guī)定在《民法典》第六編。
遺囑繼承是指法定繼承人按照有效遺囑所確定份額繼承遺產的繼承方式。依據《民法典》的最新規(guī)定,《民法典》生效后公證遺囑的效力不再是最高了。
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不受法定繼承順序的限制。(例如,A生前立遺囑,將自己的全部財產都留給了自己的親哥哥B,此時盡管A的配偶、子女、父母還在世,也無權繼承A的遺產。)當然,如果是贈與給法定繼承人之外的人(例如,孫子女、外孫子女),則屬于遺贈。
此外,《民法典》還規(guī)定了附義務遺囑,即不履行義務的,經請求,附義務部分的遺產可能會被法院取消。
遺囑繼承糾紛起訴
起訴書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信息;原告一般是持有遺囑的繼承人。
2、被告信息;被告一般是其他法定繼承人。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
遺囑繼承糾紛訴訟的時效
遺囑繼承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3年。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