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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5 06:15
強迫賣淫罪通用刑法內(nèi)容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強迫賣淫罪】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并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
強迫賣淫罪罪名定義
強迫賣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賣淫的行為。強迫賣淫罪屬于我國刑法中的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強迫賣淫罪申請取保候審
本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權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犯罪的對象是“他人”,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婦女,但也包括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和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