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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23:08
挪用公款罪刑法條文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yōu)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挪用公款罪】國有商業(yè)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國有商業(yè)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前款規(guī)定中的非國有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而百七十二條【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的提示性規(guī)定】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定罪處罰。
挪用公款罪罪名定義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從而構成的犯罪。挪用公款罪屬于我國刑法中的妨害對公司、企業(yè)的管理秩序罪。
挪用公款罪怎么劃分量刑檔次
本罪與合法借貸行為的界限
本罪根據其行為表現形式,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即非法活動型、營利活動型和超期未還型。要劃清二者之間的界限,行為人是否辦理了借貸審批手續(xù),固然是個重要的判斷要素,但更重要的是要結合本罪的不同類型具體分析,區(qū)別對待。 首先,對于非法活動型,既然是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這就決定了行為人不可能是合法借貸。即使行為人辦理了借貸審批手續(xù),也是欺騙所致。 其次,對于超期未還型,由于行為人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是正當需要,其挪用用途具有合法性,因此存在與合法借貸行為劃清界限的余地。只要行為人經過單位領導審批,并辦理了借貸手續(xù),應視為債權債務關系,不能按挪用公款罪處理。 最后,對于營利活動型。這種類型的挪用公款罪比較復雜,在理論上也有不同看法。一般而言,經營性活動本身應具有合法性,但是將公款借出于個人掙錢牟利,在本質上仍是違法的,是否構成犯罪,仍應以上述立法解釋為根據。五、罪數形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