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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1 04:36
妨害安全駕駛罪常見刑法內(nèi)容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 【妨害安全駕駛罪】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cè)藛T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前款規(guī)定的駕駛?cè)藛T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gòu)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妨害安全駕駛罪定義
所謂妨害安全駕駛罪,是指行人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cè)藛T使用暴力或者搶空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駛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cè)藛T,在駕駛公共交通工具的過程中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毆打他人危害公共安全構(gòu)成犯罪的行為。本罪是針對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設(shè)的罪名,主要是針對近些年來頻頻發(fā)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因司機(jī)與乘客的沖突,造成公共交通工具失控釀成慘劇的社會現(xiàn)象。
妨害安全駕駛罪本罪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人對正在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cè)藛T使用暴力或者搶控正在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或者行為人屬于正在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cè)藛T在駕駛期間擅離職守,與他人或或毆打他人違紀(jì)公共安全的行為。把握本罪的客觀方面,應(yīng)當(dāng)注意以下幾點。行人必須在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上述行為,如果是??科陂g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實施上述行為,不能夠構(gòu)成本罪。如果行為人所實施上述行為的場景并非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也不能夠構(gòu)成本罪。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cè)藛T構(gòu)成本罪,必須存在擅離職守的行為,且在擅離職守期間要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如果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期間,行人擅離職守并未與他人互毆,而是與他人相互辱罵的,要視情況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其他相關(guān)犯罪定罪處罰,但是不能夠以妨害安全駕駛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