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chǎn)贈與及分割協(xié)議
、 系夫妻,現(xiàn)就位于 共有房屋作如下分割:
一、將該房平均劃分為 等額份額, 、
分別擁有一份,并自愿將其中 贈與 、
、 ,由其 人分別占有一份;
二、房屋拆遷時,拆遷所得款項總額按上述第一條確定的房屋占有份額均分為 份,分別歸 、
、 、 、 、 所有。
同時,就未拆遷前現(xiàn)有房屋出租所得作如下分配:
每月房屋出租收入的 歸 所有,余款歸 所有。二人就該筆所得款項為個人財產(chǎn),離婚時不作為共有財產(chǎn)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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