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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7 00:03
污染環(huán)境罪定義
污染環(huán)境罪是典型的法定犯,即由于法律的規(guī)定而構成犯罪的行為。污染環(huán)境罪主要是指行為人無視國家法律或相關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而隨意的排放、傾倒、處置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棄物,放射性的廢氣棄物,或者有毒有害的物質污染環(huán)境的行為。從本罪的歷史沿革來看,其源于97刑法的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罪,由修正案八作出修改。
污染環(huán)境罪本罪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違反國家法律或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隨意傾倒處置放射性或者含有傳染病病原體的廢棄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環(huán)境的行為。本罪是法定犯,因此行為人構成本罪,必須規(guī)范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行為人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行為,具體表現(xiàn)為隨意地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嚴重的污染了環(huán)境。
污染環(huán)境罪批準逮捕的期限
逮捕是刑事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因此必須慎重適用逮捕這一強制措施,堅決貫徹我們國家“少捕”、“慎捕”的逮捕適用政策。
逮捕的決定和執(zhí)行:
總體來看,我們國家的逮捕制度中采取逮捕的決定權與執(zhí)行權相分離的制度設計。檢察院享有逮捕的批準權和決定權,法院享有逮捕的決定權,公安機關享有逮捕的執(zhí)行權。具體情況如下。
首先,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這針對的是公安機關偵辦的案件,公安機關將《提請批準逮捕書》以及相關案件材料,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之后,由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
其次,檢察院偵辦的案件。檢察院的偵查部門將。逮捕的意見移交本院審查逮捕的部門由審查逮捕的部門做出審查意見之后,報檢察長或檢委會審查決定逮捕。
最后,刑事自訴案件。由法院院長決定是否逮捕,如果案件重大疑難復雜的由審委會決定是否逮捕,并移交公安機關執(zhí)行逮捕。
逮捕的條件:
逮捕作為一種最嚴厲的刑事強制措施,在適用時必須慎重,必須嚴格審查逮捕的條件,一般來看逮捕包括如下幾項條件。
首先,是證據(jù)條件。如果有證據(jù)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實,有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且存在著自殺、逃跑、實施新的犯罪或者干擾證人作證,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存在有可能打擊報復被害人、證人等情況的,可在滿足特定條件后,認為符合逮捕的條件。一般認為應當有證據(jù)證明犯罪事實是由犯罪嫌疑人實施的,且相關證據(jù)已經查證屬實。
其次,符合如下條件的應當逮捕。相關證據(jù)證明犯罪事實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且有可能存在自殺、逃跑,實施新的犯罪,干擾證人作證,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打擊報復證人等的情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曾經實施過故意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告訴真實、姓名住址,身份無法查明的。
再次,可能存在轉化逮捕的情況。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采取監(jiān)視居住、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的期間嚴重違反相關規(guī)定,符合應當逮捕或者可以逮捕的情況。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節(jié)輕微或符合其他不應當逮捕的條件的,便不應當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逮捕。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也可以不逮捕。
逮捕的審查批準與決定:
首先,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應當注意以下幾項程序。
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盲人聾啞人或者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或者案件存疑或重大疑難復雜,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在審查批捕過程中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第二,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準逮捕的過程中,要注意聽取訴訟參與人的意見,如果辯護律師提出相關意見的,必須聽取相關意見。
第三,檢察機關經過審查之后可以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捕。不批準逮捕的,如果不存在相應的犯罪事實應當告知公安機關撤銷案件,如果相關犯罪事實并非犯罪嫌疑人實施的對該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公安機關認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有問題的可以申請復議和復核。
其次,檢察院審查決定逮捕。對于檢察院自行偵辦的案件。由檢察院審查決定逮捕。在審查逮捕的過程中,也必須符合前述審查批準逮捕的條件。
最后,人民法院自行決定逮捕。刑事公訴和自訴案件中,由人民法院自行決定逮捕。在刑事自訴案件中,一般由人民法院的院長決定逮捕,如果案件重大疑難復雜的,由審委會決定逮捕。在公訴案件中符合前述條件的可以決定逮捕。
對特殊人員的逮捕:
對人大代表以及外國人這類特殊人員的逮捕,應當履行特殊程序。對人大代表進行逮捕時,必須報其所在的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對外國人進行逮捕時,應當在48小時之內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備案,并向同級政府外事部門通報。如果存在特殊情況的,應當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并征詢外交部門意見。
逮捕的執(zhí)行:
逮捕由公安機關具體執(zhí)行,應當由兩名以上的工作人員實施逮捕,逮捕時必須出具《逮捕證》,在逮捕之后要立即送押看守所,并在24小時之內訊問,以及在24小時之內通知家屬。
羈押必要性審查:
將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必須進行羈押必要性的審查。羈押必要性審查,既可以由司法機關依職權進行,也可以依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請進行。如果經審查發(fā)現(xiàn)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無罪,或者犯罪情節(jié)輕微,或者超過了羈押的期限,或者復合取保候審或監(jiān)視居住的條件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刑事強制措施。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防治環(huán)境污染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