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沒有標的,合同不能成立。標的條款必須清楚的寫明標的名稱,以使標的特定化,從而能夠界定權利義務。傳統(tǒng)民法認為,合同債的標的為債務人的給付,即債務人的作為(或不作為)。中國通常認為合同的標的包括物、行為與智力成果。物指民法意義的物,含一般等價的貨幣。行為指作為(含作為的結果)與不作為。智力成果主要指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合同的標的必須是確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合同的標的物應當是出賣人所有或者有權處分的物。一般情況下,出賣人于出賣時即為標的物的所有人,但在買賣合同成立時出賣人也可能尚未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實際上這樣的事例是大量的,例如現實生活中的連環(huán)買賣,即一方是前一合同的買受人,又是后一合同的出賣人,該方在訂立后一買賣合同時,可能還未成為標的物的所有人。但無論如何,出賣人在交付時標的物應當屬于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否則,適用有關無權處分的規(guī)定。合同法在總則中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國際商事合同通則規(guī)定,合同訂立時一方當事人無權處置與該合同相關聯之財產的事實本身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在合同訂立后未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也未取得處分權時如何保護善意第三人則是另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是指,在這種情況下,購買了標的物的善意第三人能否合法地保有標的物的所有權。有的學者認為,出賣人對買賣標的無權處分,卻在交易市場出賣他人的物,善意第三人是應當受保護的,其原理是為保障交易安全。買賣人在交易市場購物,無需調查該物的所有權。只有該物屬于追贓物,物的所有權人方有權可請求買受人返還,但也應向買受人支付買受人買受該物的價款。
解決了105W+個問題
今日咨詢:39條,律師解答:37次
更換監(jiān)理人需要看是否取得發(fā)包人的允許,或者發(fā)包人對工作結果是否認可,從而判斷是否形成根本違約。
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訴訟,是屬于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爭議,事業(yè)單位在簽監(jiān)理合同時是作為一個民事主體出現的,所以是民事案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建設工程的建房合同由建設工程所在地專屬關系,所以你應該承建的建設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糾紛,是屬于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爭議,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簽訂監(jiān)理合同時是作為一個民事主體出現的,所以是民事訴訟。
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訴訟,是屬于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爭議,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簽監(jiān)理合同時是作為一個民事主體出現的,所以是民事案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即在對方當事人違約...
本案中的焦點應是房屋價格上漲的事實是否構成情勢變更。某事實是否屬于情勢變更應以是否導致合同賴以成立的基礎喪失,是否導致當事人目的不能實現,以及是否造成對價關系障礙為判斷標準,其情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依照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guī)定,債務人將合同標的物或者標的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交付提存部門時,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