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會議
編輯: 問法網(wǎng)小編
2023-06-26 0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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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是債權人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或公告而組成的表達債權人的意思,對有關破產(chǎn)的重要事項進行決議的一個臨時性機構。
債權會議是指
債務人在
債務重組或
破產(chǎn)程序中,召開的一種會議。
債權人可以在會議上表決或者表達他們的意愿,包括同意或不同意
債務重組方案或
破產(chǎn)計劃,或者就
債務人的
財務狀況提出建議。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
破產(chǎn)法》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債權會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 公正
公平原則:
債權會議的召集和組織應當公正、公平、透明,確保所有
債權人的權益得到平等保護。
2.
充分知情原則:
債權人應當
充分了解
債務人的
財務狀況和
債務重組或
破產(chǎn)計劃的情況,以便能夠做出明智的決策。
3. 多數(shù)決原則:
債權人在會議上表決應當依照多數(shù)決原則,即按照
債權金額計算,以
債權總額的一定比例為通過或不通過的標準。
4.
合法權益保護原則:
債權人在
債權會議上享有行使他們的
合法權益的權利,包括提出
異議、提出建議、要求核查和參與決策等。
5. 法律程序原則:
債權會議應當遵循法律程序,如會議的召集、通知、出席、表決等程序都應當符合法律規(guī)定。
總之,
債權會議是
債務人在
債務重組或
破產(chǎn)程序中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參與
債權會議的
債權人應當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認真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