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讓與 2015-07-21 11:36:50
債權讓與是指債權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即當事人雙方在約定的范圍內(nèi),以簽訂合同的形式,由第三人代替?zhèn)鶛嗳顺蔀樵袀鶆盏男聜鶛嗳?,其中債權人稱作讓與人,第三人稱作受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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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與人沒有處分權限,讓與行為無效。
讓與人沒有處分能力,讓與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并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