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競合犯
編輯: 問法網小編
2023-06-26 16: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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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包容競合犯,是指行為人實施的數(shù)個犯罪構成之間在法律上具有包容關系。
包容競合是指在經濟活動中,市場主體之間通過合作與競爭相結合的方式,共同謀求經濟效益的一種行為方式。在法律上,包容競合是指為了實現(xiàn)共同
經濟利益,市場競爭主體通過合作、協(xié)調或分工合作等方式,達成一致或共同行動,但不涉及
限制競爭、排除競爭等行為的一種競爭方式。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
壟斷法》的規(guī)定,市場競爭主體之間的包容競合行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包容競合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市場效率和競爭力,促進社會經濟發(fā)展;
2.包容競合的行為不得有
限制競爭、排除競爭等行為;
3.包容競合的行為不得導致市場
份額的過度集中,不得
損害消費者和
其他市場競爭主體的
合法權益;
4.包容競合的行為不得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得妨礙
公共利益。
因此,只要市場競爭主體之間的包容競合行為符合上述條件,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