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錯誤 2023-06-26 17:02:49
對象錯誤,是指由于行為本身的差誤,導致行為人所欲攻擊的對象與實際受害的對象不一致,但這種不一致仍然沒有超出同一犯罪構(gòu)成,仍然構(gòu)成犯罪的行為。
刑法上的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在刑法上的意義或者對與其行為相關的事實情況的不正確理解。刑法上的認識錯誤影響罪過的有無與罪過形式,從而影響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因此,研究刑法上的認識錯誤,對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義。刑法上的認識錯誤分為法律認識錯誤和事實認識錯誤兩類。
法律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對行為的法律性質(zhì)有錯誤的認識,即行為在法律上是否構(gòu)成犯罪,或者構(gòu)成何種犯罪,應當受何種刑罰處罰有不正確的理解。法律認識錯誤主要表現(xiàn)為以下幾種情況:
也稱法律上的積極錯誤,即行為人的行為不構(gòu)成犯罪而誤認為構(gòu)成犯罪。這種情況包括行為人把一般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無罪過事件或者合法行為誤認為是犯罪等。對于這種認識錯誤,只能根據(jù)刑法的規(guī)定來判斷行為的性質(zhì),而不是根據(jù)行為人的錯誤認識來判斷。
也稱法律上的消極錯誤,即行為人將自己的犯罪行為誤認為不構(gòu)成犯罪。這種情況包括行為人將犯罪行為誤認為是一般違法行為、不道德行為、無罪過事件、合法行為等。雖然,“不知法律不赦”這一古老的法諺正受到現(xiàn)實法律關系的沖擊,但筆者認為,這種認識錯誤,不應當成為免責的事由;但是,當這種錯誤認識是不可避免的除外。
即行為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構(gòu)成何罪,或者應當受到何種刑罰處罰,存在不正確的理解。例如,行為人偷割正在使用中的電話線,依照法律構(gòu)成破壞通訊設備罪,行為人卻誤以為構(gòu)成盜竊罪。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對法律的這種錯誤認識不影響其犯罪的性質(zhì)和危害程度,應當按照他實際構(gòu)成的犯罪及其危害程度定罪量刑。
筆者認為,在上述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法律性質(zhì)認識錯誤的情況下,通常并不影響對行為人的行為性質(zhì)的認定。
事實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對有關自已行為的事實情況與客觀上發(fā)生的事實情況不相符合。從司法實踐上來看,事實認識錯誤,主要表現(xiàn)為以下幾種情況:
客體錯誤,即行為人意圖侵犯的客體與實際侵犯的客體不一致,即行為人意圖侵犯刑法所保護的一種客體,客觀上卻侵犯了另一種客體。對客體認識錯誤的案件,應當按照行為人意圖侵犯的客體定罪。
對象錯誤,是指行為人的行為所指向的具體對象實際上并不存在,行為人誤認為存在而對其實施行為的情況。對象錯誤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具體的犯罪對象不存在,也不存在任何同類或異類對象,行為人誤以為存在而實施犯罪行為。例如,行為人意圖殺害甲,但在黑夜中將牲畜誤認為是甲而加以殺害。對于此種錯誤,行為人的行為成立犯罪未遂。
2、行為人把異類的對象當成其預定的對象。例如,行為人誤以人為獸而實施殺傷行為。對于這種錯誤,應根據(jù)實際情況成立過失犯罪,或是意外事件。
3、行為人把同類的甲對象當成了其預定的乙對象而進行加害。例如,行為人本欲殺甲,黑夜里誤將乙當作甲進行殺害。對于這種錯誤,應當根據(jù)兩種對象體現(xiàn)的社會關系,來判斷是否影響犯罪既遂的成立。
打擊錯誤,又稱行為誤差,是指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由于失誤而致使其實際侵害的對象與行為人所意圖侵害的對象不相符合。具體又有兩種情況:
1、同類打擊錯誤。例如,甲槍擊乙,因槍法不準,將乙附近的丙擊斃。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殺人行為并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結(jié)果,不影響故意的成立,應按故意殺人罪既遂處理。
2、異類打擊錯誤。例如,行為人本欲射擊甲,卻因為槍法不準而打壞了乙身邊的高檔汽車。這種情況屬于想像競合,對行為人應以殺人未遂論處。又如,行為人本來想砸壞乙的汽車,結(jié)果卻導致乙重傷。因為刑法一般不處罰故意毀壞財物未遂的行為,而行為人對乙的受傷存在過失,可按過失致人重傷罪論處。
行為實際性質(zhì)的錯誤,即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實際性質(zhì)發(fā)生了錯誤的理解。例如,盜竊犯某甲盜竊了一輛摩托車,謊稱是朋友委托轉(zhuǎn)讓而請求修理摩托車的個體戶某乙代為銷售,講明銷售后給乙一筆勞務費。乙聽信了甲的謊言,想辦法把摩托車銷售出去了。后來因被失主發(fā)現(xiàn)而案發(fā)。此案中,乙.的行為的實際性質(zhì)是代為銷售贓物,但由于他不知道摩托車是甲盜竊來的,從而對自己行為的實際性質(zhì)產(chǎn)生了誤解,這就排除了他代為銷售贓物的犯罪故意,不能認定為銷售贓物罪。
工具的錯誤,又稱為手段錯誤或方法錯誤,指行為人實施危害行為時對其所采取的方法發(fā)生了認識錯誤。例如,誤把白糖、堿等無毒物當作砒霜等毒藥去毒殺人,誤用空槍、壞槍、臭彈去射殺人。在這類情況下,行為人具備犯罪的主客觀要件,只是由于對犯罪工具實際效能的誤解而致使犯罪行為未發(fā)生犯罪既遂時的犯罪結(jié)果,應以犯罪未遂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因果關系的錯誤,即行為人對自己所實施的行為和所造成的結(jié)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的實際發(fā)展過程有錯誤認識。因果關系的認識錯誤主要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1、行為人誤認為自己的行為已經(jīng)達到了預期犯罪結(jié)果,事實上并沒有發(fā)生這種結(jié)果。例如,甲欲殺乙,便持棒將乙擊昏,以為已致乙死亡而離去,后乙遇救未死。這種情況不影響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但屬于犯罪未遂。
2、行為人所追求的結(jié)果事實上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卻認為是自己的行為造成的。例如,甲蓄意殺乙,開槍擊中乙,乙當時倒地昏迷過去,甲看到乙不再動彈,以為已將乙殺死而潛逃。過了一段時間,乙蘇醒過來,慢慢往家里方向爬,爬到公路一拐彎處,一輛卡車高速駛來,司機因疏忽大意,發(fā)現(xiàn)爬行的乙時已來不及剎車躲避,汽車從乙身上軋過,致乙死亡。這里司機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甲雖然相信自己的槍殺行為已致乙死亡,卻不能認定他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因為乙死亡結(jié)果的發(fā)生并不是其槍擊行為直接造成的,因而應當讓甲負故意殺人未遂的刑事責任。
3、行為人的行為沒有按照他預想的方向發(fā)展和預想的目的停止,而是發(fā)生了行為人所預見所追求的目標以外的結(jié)果。例如,甲想傷害乙,持刀向乙大腿扎了一刀,隨即逃走,不料扎中乙的動脈血管,又因當時無人到場搶救,乙因流血過多而死亡。這種情況下,雖然甲的行為發(fā)生了致乙死亡的危害結(jié)果,但甲并無殺害乙的故意,因而不能認定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而只能讓甲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
4、行為人實施了甲、乙兩個行為,傷害結(jié)果是由乙行為造成的,行為人卻誤認為是由甲行為造成的。例如,行為人意圖殺害被害人,將被害人打昏后,誤以為被害人已死亡。為逃避罪責,遂將被害人拋“尸”河中,結(jié)果淹死了被害人。這種情況下,犯罪人主觀上存在著殺人的故意,客觀上也實施了殺害行為,被害人死亡結(jié)果的發(fā)生也確實是由他的行為直接造成的,因而其錯誤認識不應影響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行為人仍應負故意殺人既遂的刑事責任。
對象錯誤 2023-06-26 17:02:49
對象錯誤,是指由于行為本身的差誤,導致行為人所欲攻擊的對象與實際受害的對象不一致,但這種不一致仍然沒有超出同一犯罪構(gòu)成,仍然構(gòu)成犯罪的行為。
打擊錯誤 2023-06-26 13:47:26
打擊錯誤,是指行為人對自己意欲侵害的某一對象實施侵害行為,由于主觀上認識或客觀上的失誤而導致實際侵害對象與其本欲侵害的對象不一致。
登記錯誤 2023-06-21 09:21:32
登記錯誤,是指因登記機關工作人員的過錯或者利益相關人的過錯導致登記簿上的信息與實際信息不符。
錯誤 2015-07-30 01:04:55
錯誤在民法上指意思表示上的錯誤,即表意人為表意時因認識的不正確或者欠缺認識,以致內(nèi)心的真實意思與外部的表現(xiàn)行為不一致。
事實認識錯誤 2015-02-10 14:29:24
事實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對與自己行為有關的事實情況有不正確理解。
法律認識錯誤 2015-02-10 14:01:04
法律認識錯誤,也稱違法性錯誤,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在法律上是否構(gòu)成犯罪、構(gòu)成何種犯罪或者應受怎樣的處罰,有不正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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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述情況不屬于騙婚,如果感情破裂,可以申請司法鑒定,確認婚姻關系效力。
你好,能自證清白的,無責。詳情可以進一步咨詢。
(1)對法的狀況產(chǎn)生疑問時,信賴主管機關的見解產(chǎn)生的違法性的錯誤時;(2)當上位法和下位法發(fā)生矛盾時行為人因信賴下位法而違背上位法,屬于不可避免的錯誤。
如果行為人甲對被害人乙實施傷害行為,雖然沒有發(fā)生打擊錯誤與對象認識錯誤,但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同時傷害丙卻仍然實施傷害行為,因而造成丙死亡的,應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
如果行為人A本欲對被害人B實施傷害行為,但由于對象認識錯誤或者打擊錯誤,而事實上對C實施傷害行為,導致C死亡的,應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
如果行為人張三對李四實施傷害行為,既沒有發(fā)生事實認識錯誤,也不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同時傷害王五,由于某種原因致使王五死亡的,則難以認定張三的行為成立故意傷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