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fā)票罪 2023-07-10 12:13:49
虛開發(fā)票罪,是指單位或個人以虛假的手段,開具普通發(fā)票的行為。
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1997年刑法修訂后,第二百七十五條規(guī)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997年12月16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guī)定》明確該條為“故意毀壞財物罪”。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毀壞公私財物的目的,但沒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這是本罪與其他侵犯財產罪的顯著區(qū)別。犯罪動機各種各樣,一般是出于個人報復或者妒忌等心理。除刑法特別規(guī)定的失火、過失決水、過失爆炸以及過失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犯罪需按有關條文追究刑事責任外,過失毀壞公私財物的,不構成犯罪,但涉及民事賠償問題。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物,包括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既可以是國家、集體所有的財物,也可以是個人所有的財物。但如果行為人故意毀壞的是刑法另有規(guī)定的特定財物,例如耕地、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易燃易爆設備等,侵犯了其他犯罪客體的,則應按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而非本罪論處。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非法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的行為。毀滅,是指使某一財物的使用價值完全喪失。損壞,是指使某一財物的使用價值部分喪失。無論是毀滅還是損壞,只要能夠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就足以構成本罪。
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險方法毀壞公私財物,而且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則應以放火罪、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同時,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程度。如果情節(jié)輕微或者數額較小,不構成犯罪。“其他嚴重情節(jié)”,一般是指以下幾種情況:毀滅重要財物或者物品的;造成嚴重后果的;動機和手段特別惡劣的等。
盜竊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有著不同的犯罪目的。占有型的財產犯罪與毀壞型的財產犯罪在根本區(qū)別上主要表現(xiàn)為行為人在主觀上有否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意圖。行為手段是否秘密,對行為的性質沒有影響,行為性質取決于實施該行為的行為人的主觀目的。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能認為是盜竊罪;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屬于盜竊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與放火、決水、爆炸、破壞交通運輸工具、破壞交通設備、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破壞通訊設備等均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它們的相似之處在于都實施了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區(qū)別在于:
第一,主觀要件不同。故意毀壞財物罪不論出于何種動機,只能由故意構成,后者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
第二,侵犯的對象不同。故意毀壞財物罪侵犯的對象多為除有生命人以外無生命的物體,而危害公共安全罪既侵犯無生命的物體,也含有有生命的物體——人或其他動物。
第三,構成犯罪的要件不同。前者系結果犯且后果須達到一定程度,而危害公共安全罪只要實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便可構成犯罪。它們之間的最大區(qū)別在于行為是否危害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不能達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而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必須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質。
二者的區(qū)別在于:第一,侵犯的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后罪侵犯的客體是軍隊戰(zhàn)斗的物質保障制度。第二,犯罪對象不同。本罪侵犯的對象為他人所有的財物,而后罪侵犯的是特定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和軍事通信。
破壞交通工具罪指故意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fā)生傾覆,毀壞危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第一,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共交通運輸安全;第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對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進行破壞,足以造成上述交通工具發(fā)生覆或者毀壞危險的行為;第三,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第四,本罪主觀方面是出于故意,包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二者侵害的客體不同,破壞交通工具罪侵害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故意毀壞財物罪侵害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犯罪對象不同,破壞交交通工具侵犯對象必須是正在使用中;而故意毀壞財物罪則無此限制。主觀內容不同,破壞交通工具必須具有危害交通運輸安全的直接故意或者間接故意;故意毀壞財物罪只能出于毀損、破壞公私財物的直接故意,必須是直接故意。
司法實踐中經常發(fā)生這樣的情況:行為人為實施其他犯罪,而實施了毀壞財物的行為,如為了盜竊他人車中的財物,而砸碎車玻璃、毀壞車門;為實施某一犯罪而毀壞財物以威脅或恐嚇被害人的,等等,這種情形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不同處理:
第一種情況,行為人所實施的目的行為成立犯罪,但為次目的而實施的毀壞財物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對其應以目的行為成立犯罪,但為此目的而實施的毀壞財物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對其應以目的行為所構成的犯罪論處,而將毀壞財物行為作為一個酌定量刑情節(jié)。
第二種情況,行為人所實施的目的行為未構成犯罪,但為此目的而實施的毀壞財物行為構成犯罪的,對其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論處。如:齊某潛入某居室盜竊,見室內有一紅木櫥柜,櫥門緊鎖,齊某撬鎖未果,遂用斧頭砍壞櫥門,結果發(fā)現(xiàn)里面只有二百多元現(xiàn)金和衣物若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盜竊公私財物未構成盜竊罪,但因采用破壞性手段造成公私財物損毀數額較大的,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出發(fā)。”齊某盜竊他人財物因數額較小,不構成盜竊罪,但因其手段行為造成他人財物損毀且數額較大,對其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定罪處罰。
第三種情況,行為人所實施的目的行為和為此目的而實施的毀壞財物行為均已構成犯罪,應成立牽連犯,即作為手段行為的毀壞財物罪與作為目的行為的相關犯罪之間的牽連。關于牽連犯的處斷原則,目前較為通行的觀點是,對于刑法明文規(guī)定了處斷原則的牽連犯,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對于刑法沒有明文規(guī)定處斷原則的牽連犯,則應適用“從一重處”的原則。
實踐中,有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后,為了破壞現(xiàn)場或者毀滅證據而實施了毀滅財物的行為。如:張某夜里翻窗潛入某居室內實施盜竊,竊得現(xiàn)金五千余元以及部分金銀首飾。在盜竊過程中,不慎在房間內的高級真皮沙發(fā)上留下幾個腳印。在清理現(xiàn)場準備逃跑時,張某拿紙擦了幾下,沒完全擦掉,他惟恐腳印擦不干凈留下罪證,于是抄起隨身帶的剪刀把沙發(fā)的表皮剪掉帶走。筆者認為,該種情形成立數罪,應予并罰。理由在于:首先,行為人先前實施了某種犯罪行為,其后又產生了新的犯意并實施了毀滅財物的行為,前后基于兩個不同的犯意并實施了兩個不同的行為,應構成兩個獨立的犯罪。其次,根據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毀滅證據的行為并不構成有關妨礙司法的犯罪,因此,行為人為破壞現(xiàn)場或毀滅證據而實施的毀滅財物的行為不存在一行為觸犯兩個罪名即構成想象竟合犯的問題。無論是為破壞現(xiàn)場還是毀滅證據,其主觀上對毀壞財物都是持故意態(tài)度的。所以在行為人前后實施的兩個行為均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應以前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并罰。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五項規(guī)定:“盜竊后為掩蓋罪行或者報復等,故意破壞公私財物構成犯罪的,應當以盜竊罪和構成的其他罪實行數罪并罰”案發(fā)后,法院以盜竊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張某實行并罰。
毀壞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才構成犯罪,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第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四)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需要注意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未對何種情節(jié)屬于“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進行解釋,因此,在法院審判實踐中,可以按照各省、市、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相關規(guī)定定罪量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guī)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黎昌平(別名張開烈),男,45歲,漢族,住樂東黎族自治縣公路局宿舍。
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陳夏平,男,52歲,漢族,萬寧市人,住樂東黎族自治縣黃流鎮(zhèn)黃中村。
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玉清,男,42歲,黎族,住樂東黎族自治縣尖峰鎮(zhèn)抱羅村
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延光,男,35歲,黎族,住樂東黎族自治縣尖峰鎮(zhèn)抱羅村。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吉忠,男,1948年5月1日出生于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漢族,文化程度中專,原尖峰供銷社干部,住樂東黎族自治縣佛羅鎮(zhèn)佛北村。因涉嫌犯故意毀壞財物罪于2001年2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3日被監(jiān)視居住,同年5月20日被逮捕?,F(xiàn)羈押于樂東黎族自治縣看守所。
原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李杰,男,海南陵水萬匯有限公司代表人,住陵水縣法院宿舍。
原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樂東黎族自治縣尖峰鎮(zhèn)翁毛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麥篤興,村委會主任。
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吉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和上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于 2002年10月31日作出(2002)樂刑初字第71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認定被告人吉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分別判處被告人吉忠以及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李杰和尖峰鎮(zhèn)翁毛村民委員會賠償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215337.6元、35889.6元和107668.8元。被告人吉忠不服,以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定性不準和刑事、民事部分處理結果均不當等為由,提出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F(xiàn)已審理終結。
本院認為,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吉忠為承包種植樹木,是以陵水萬匯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樂東縣尖峰鎮(zhèn)翁毛村民委員會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因此,原審在附帶民事訴訟中將陵水萬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杰列為被告人是錯誤的,其訴訟主體應為該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五) 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四)項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
一、撤銷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2002)樂刑初字第71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
二、發(fā)回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河南xx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蔣某的委托,并指派我擔任其辯護律師,維護其合法權益。經過庭前認真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對案件有了初步認識,剛才又參加了今天的法庭調查,根據案件事實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現(xiàn)提出如下辯護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一、根據法律規(guī)定應該認定被告人蔣某無罪,應做出其無罪的判決。理由如下:
XX縣人民檢察院新檢刑訴[2007]104號起訴書認定被告人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價值2350元,沒有事實依據。2006年12月13日,豫CC7567雅坤特轎車受損后,XX縣價格認證中心先后二次作出損失價格鑒定書,第一次損失940元,第二次損失2350元。但是第一次的鑒定時間是車輛受損的第二天,即2006年12月14日,第二次鑒定時間是車輛受損后的第57天,即2007年2月9日。第一次鑒定項目引擎蓋扳金噴漆、后門左、右玻璃2塊、后門玻璃防爆膜2塊、玻璃拆裝。這些項目不但有損失車輛司機姬華偉的詢問筆錄證實,而且還有二名公安人員于2006年12月14日現(xiàn)場勘驗筆錄證明。第二次鑒定是在損失車輛被李某的司機從石寺派出所開走后的第30天,一個月的時間,車輛在李某的控制之下,提出漏掉項目了,要求重新鑒定,鑒定人員能采信嗎?偵查人員能采信嗎?公訴人員能采信嗎?如果這樣任何人損壞他人財產,哪怕是只有一元錢的損失,一個月后提出來損失項目不全面,全部損失在2000元以上,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能這樣認定嗎?第二份價格鑒定書不但增加損壞物品的價格,而且還憑空捏造了前保險杠和三處噴漆的損失。真實意圖是鑒定成損失在2000元之上。辯護人沒有證據證明:這是他人故意捏造事實誣告陷害被告人,使被告人被追究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刑事責任。雖然被告人在偵查機關、公訴機關曾表示過對第二份鑒定結論沒有什么意見,可起訴書認定的事實同真象相差太大,公訴機關不加審查就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是明顯在浪費訴訟資源嗎?
二、辯護人沒有收集證實保險杠及三處擦傷痕跡不是被告人所損壞的證據的責任和義務。
偵查機關應當收集、調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這是一切公訴案件的舉證原則。2006年12月14日,李某已經派司機將豫CC7567號車輛開走,這也說明對車輛受損失的項目沒有意見,否則怎么會把車輛開走。此后,李某或者她派人占有、使用車輛是一項重要權力,被告人沒有義務追蹤車輛是否被他人損壞,公訴人提出辯護人應舉出相關證據證明不是被告人把保險杠和三處擦傷痕跡損壞的證據違反基本的刑事訴訟原則,按照法律規(guī)定恰恰是公訴人應該證明這些損壞項目是被告人的行為所造成。否則起訴書怎能指控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成立呢?
綜上所述,豫CC7567轎車受損失的項目被人為增加,受損失的實際價值沒有達到刑事立案標準,XX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認定應以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追究刑事責任沒有事實根據,應盡快判決宣告蔣某無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虛開發(fā)票罪 2023-07-10 12:13:49
虛開發(fā)票罪,是指單位或個人以虛假的手段,開具普通發(fā)票的行為。
妨害秩序犯罪 2023-07-10 11:23:45
妨害秩序犯罪,是指行為人實施妨礙社會管理秩序、交通管理秩序、市場管理秩序、經濟管理秩序等行為,按照刑法規(guī)定應該予以刑事處罰的行為。
知識產權犯罪 2023-07-10 10:29:31
知識產權犯罪,指犯罪行為人違反知識產權保護的法規(guī),未經知識產權所有人許可,非法利用其知識產權,侵犯國家對知識產權的管理秩序和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計算機犯罪 2023-07-10 10:20:12
計算機犯罪,就是在信息活動領域中,利用計算機或計算機信息知識作為手段,或者針對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對國家、團體或個人造成危害,依據法律規(guī)定,應當予以刑罰處罰的行為。
性犯罪 2023-07-10 09:40:03
性犯罪,是指侵犯他人性自由的權利的犯罪,性犯罪是全世界范圍內非常普遍的犯罪形態(tài)。
危害安全犯罪 2023-07-10 08:45:45
危害安全犯罪,是指犯罪行為人以故意傷害、威脅、投毒、爆炸等手段危害他人財產或生命安全或社會安全的犯罪。
暴力犯罪 2023-06-21 09:47:05
暴力犯罪,是指行為人故意以暴力手段,侵害他人的人身和公私財產,應受到刑法懲罰的行為。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 2023-06-21 02:27:58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是指違反國家法律規(guī)定,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使國家損失稅收的行為。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015-11-21 16:07:26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 2015-10-12 17:54:54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是中國刑法的罪名之一,是指故意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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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毀壞財物罪屬于侵犯財產類犯罪,量刑與涉案金額有很大關系,家屬一定要謹慎,建議您咨詢李律這樣經驗豐富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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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看你父親是否達到了情節(jié)嚴重程度,從而確定是否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建議是委托辯護團隊為你父親提供辯護。
咨詢者你好,需要根據具體構成要件,從而給出有效的回答。
根據你說的情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